據新華社北京11月5日電 記者5日獲悉,為規範通信短信息服務行為,維護短信息用戶的合法權益,工信部起草《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(征求意見稿)》,對短信息服務提供者的經營行為和短信息服務收費等作出規定,並提出違規懲罰措施,規定將於即日起至12月5日期間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
  對於信息服務提供者經營行為,意見稿提出,任何組織和個人未經接收者同意或者請求,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短信息;接收者同意後又明確表示拒絕接收短信息的,應當停止向其發送;短信息服務提供者、短信息內容提供者請求用戶同意接收商業性短信息的,應當說明擬發送短信息的類型、範圍和期限;用戶未回覆的,視為不同意接收;用戶明確拒絕或者未回覆的,不得再次向其發送內容相同或相似的短信息。  (原標題:工信部禁止強制發送商業短信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i43miyii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