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新華社電 近日,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在新聞發佈會上披露,該院審理的知識產權案件中,著作權網絡侵權糾紛2013年的增幅達48%,呈現明顯上升趨勢。
  糾紛主要分為三種情況:一是網絡平臺直接使用他人作品;二是網絡平臺雖不是直接侵權人,但為用戶提供存儲空間或鏈接傳播他人作品而被起訴;三是個人或企業以營利或經營為目的,在網絡上使用他人作品。
  隨著近來微博營銷的盛行,個別企業在微博上宣傳自己的產品或服務時“借用”他人圖片引起糾紛,導致微博運營商也跟著“躺槍”。
  一般公眾在未獲得權利人授權的情況下,不應以盈利或經營為目的,通過網絡傳播他人的作品、表演或錄音錄像製品,如上傳至微博、朋友圈、QQ空間或者在論壇分享等。一般分享傳播的,應盡可能註明作品的作者、來源,不要隨意改動他人的作品。  (原標題:  著作權網絡侵權增五成
  網絡轉發、分享需謹慎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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